关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期间
各科室:
为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提高技术水平,经2013年6月1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我院外出进修人员待遇作以下规定:
1、凡经院方批准的外出进修人员,在进修学习期间原医院规定的一切待遇不变。
2、从2013年7月1日起,每月提高生活补贴待遇,享受在职职工月平均绩效奖励金,并由医院承担。
特此通知
2013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