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东区开诊需要,亟需招录一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金政秘〔2021〕11号文《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安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现就我院公开引进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业条件
1.二甲及以上医院从事临床、医学影像、麻醉、检验工作五年,本科学历,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2.临床、医技、药学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硕士学位。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岗位所需要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参加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周一至周五正常工作时间,前往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楼八楼人事科现场投递简历报名登记。
2、邮箱报名:lasyrsk@126.com。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人事科0564-3210805。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