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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院开展《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实施义诊宣传活动

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0年06月03日 浏览量:2132

 

 

 

   

       6月1日,《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将正式实施。为提高公众知晓率,市四院组织中医专家开展义诊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悬挂主题宣传横幅,摆放宣传板块,设置资料发放区,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区,讲解中药的功效及炮制方法,以及常用中医保健药品,发放巜安徽省中医药条例》宣传单,进行健康知识宣教。让更多的群众了解中医,不少前来咨询的群众表现出极高的热情。
   据了解,安徽坚持中西医并重、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在疫情防控中取得了良好的治疗效果,同时向贵州及港澳同胞、德国同行贡献了“安徽经验”,开出了“安徽处方”。《条例》规定实施分级诊疗制度应当体现中医药特点,发挥中医药优势。鼓励中医医疗服务联合体建设,支持中医医院牵头组建医疗服务共同体。推进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优势病种支付方式改革,提高中医药医保报销比例以及中医药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传承创新等,《条例》将我省中医药改革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上升为法规制度,必将进一步增强我省中医药发展的活力,有力地推动中医药改革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刘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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