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依据政策、规范操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2019年招聘高校毕业生80名。其中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15名、金安区妇幼保健院招聘65名。具体详见《2019年金安区公立医院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高中毕业全日制统招医学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一览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一览表》,其中年龄“25周岁以下”为“1993年6月24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24日至 2019年6月28日下午5:00截止。
2、现场报名地点:六安市金安区佛子岭东路金安区行政中心政府一楼西侧区卫健委116室。
3、报考人员需填写《2019年六安市金安区公立医院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和《2019年六安市金安区公立医院人才招聘报名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4、每位招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二)资格审查
1、提供材料:
(1)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硕士研究生另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及复印件。
(2)历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3、考生于7月4日至5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金安区卫健委会议室领取《准考证》,考试时间、地点及考试科目详见《准考证》。
五、统一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临床、妇幼保健、检验、影像、药学、麻醉等专业笔试内容统一为医学基础知识;护理、助产专业笔试内容统一为护理基础知识;中医、中药、中医康复专业笔试内容统一为中医类基础知识;卫生管理和医疗保险专业笔试内容统一为医学人文知识、卫生法律法规知识、管理基础知识。
(二)面试
1、面试满分为100分。
2、面试方式及内容:所有岗位均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言语表达、逻辑思维、协调沟通、综合分析、应变创新等综合素质。
3、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下(不含5人)按照1:3比例,招聘岗位计划数5人以上(含5人)按照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在金安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笔试入围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成绩合成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比例合成总成绩。(计算方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X0.6+面试成绩X0.4,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根据考生总成绩,在招聘岗位计划范围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最后一名合成总成绩同分,则依笔试合成成绩高低排序,如笔试合成成绩也相同,则依笔试主观题成绩高低确定排序。
六、体检
体检在报考单位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安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八、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时需提供相关证件及材料,审核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若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及相关材料或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未报到,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递补和调剂
因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到岗等原因出现缺额,按照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专业相近的原则进行等额递补或调剂。
十、组织领导及有关事宜
招聘工作在金安区公立医院编外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监督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监督电话:0564-3261337(区卫健委)
咨询电话:0564-3210805(市四院)
0564-3597153(区妇幼保健院)
附件:1、2019年金安区公立医院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
2、2019年六安市金安区公立医院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3、2019年六安市金安区公立医院人才招聘报名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
附件1:
2019年金安区公立医院人才招聘计划一览表
报考单位 |
专业(岗位) |
学历 |
人数 |
年龄 |
备注 |
市四院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12 |
25周岁以下 |
取得执业医师或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
市四院 |
麻醉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25周岁以下 |
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可报考) |
市四院 |
医学影像 |
本科及以上 |
1 |
25周岁以下 |
取得执业医师或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可报考)
|
市四院 |
助产 |
专科及以上 |
1 |
25周岁以下 |
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8月15日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
区妇幼保健院 |
临床医学 |
本科及以上 |
22 |
25周岁以下 |
取得执业医师或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
区妇幼保健院 |
医学检验 |
本科及以上 |
2 |
25周岁以下 |
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
区妇幼保健院 |
医学影像 |
本科及以上 |
3 |
25周岁以下 |
取得执业医师或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临床医学可报考) |
区妇幼保健院 |
妇幼保健 |
本科及以上 |
3 |
25周岁以下 |
取得执业医师或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预防医学可报考) |
区妇幼保健院 |
医疗保险 |
本科及以上 |
1 |
25周岁以下 |
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放宽至30周岁以下 |
区妇幼保健院 |
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25周岁以下 |
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
区妇幼保健院 |
卫生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2 |
25周岁以下 |
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
区妇幼保健院 |
中医 |
本科及以上 |
4 |
25周岁以下 |
取得执业医师或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
区妇幼保健院 |
中医康复 |
本科及以上 |
1 |
25周岁以下 |
取得执业医师或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
区妇幼保健院 |
中药学 |
本科及以上 |
1 |
25周岁以下 |
取得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30周岁以下 |
区妇幼保健院 |
护理学 |
专科及以上 |
15 |
25周岁以下 |
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8月15日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
区妇幼保健院 |
助产 |
专科及以上 |
10 |
25周岁以下 |
要求具有护士执业资格或应届毕业生于2019年8月15日提供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 |
附件2:
2019年六安市金安区公立医院人才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一寸照片 | |||||
身份证
号 码 |
|
户籍所在地 |
|
学历
(学位) |
| ||||||
何时毕业
何院校 |
|
所学
专业 |
| ||||||||
工作单位 |
|
参加工作时间 |
|
是否在编人员 |
| ||||||
报考岗位 |
| ||||||||||
通讯地址 |
|
联系方式 |
手机: | ||||||||
宅电: | |||||||||||
本人简历 |
(签名)
年 月 日 | ||||||||||
招聘单位
审查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两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