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简称新《办法》)将于2013年4月10日正式实施,为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落实工作, 4月17日,省卫生厅在六安举办安徽省《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宣贯培训班。
培训班针对《职业病防治法》修订背景、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析和解读,认真分析了我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工作现状,并结合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要求,就我省职业病诊断机构审批程序和准入条件、职业病鉴定工作规则,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和交流。
培训班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董仕林副所长主持,来自省卫生监督所和各地市卫生局、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约140名同志参加培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