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金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院检查,发现在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高于政府定价收取B超费、放射费问题。请在此期间在我院做B超检查和放射检查的患者(住院患者凭身份证、出院小结;门诊患者凭身份证、门诊收费发票)到财务科办理高于政府定价部分退款。
公告时间: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10日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2019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