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单价为2千元以上的医学装备,须由使用科室结合本科的情况填写《设备购置申请表》,并上报设备科。
二、设备科根据医院医学装备发展规划及实际情况进行汇总、编制购置计划,上报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
三、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论证,并将论证结果报院办公会研究,设备科根据办公会研究决定下达设备购置批准书。
四、低值易耗及高值耗材由院办公会研究决定稳定供应商。
五、设备科依据以上决策执行采购。
六、大型医疗设备要有配置许可证方能进行购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