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院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医院研究制定如下廉洁自律工作制度,请院领导自觉遵守,全院干部职工监督实施。
一、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自律规定,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工作的落实。集中心思,坚决做到重实际、说实话、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遇事多交流,多沟通,实行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加强团结,同舟共济,不断提高决策水平。
二、院领导要加强学习及时更新管理知识,强化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及医院管理知识。坚持院领导分管工作汇报制度。
三、领导班子成员实行电话费限额包干制度,超额自付。严禁公车私用。经费开支本着一切从简原则,精打细算,实行院长财务支出审批制度。公务接待经批准后执行,只准直接有关人员作陪,严禁大吃大喝。因公外出只准吃便饭。除有接待任务外,上班期间禁止饮酒。私人宴请一律不予报销。
四、不接受商业贿赂,患者及其家属的馈赠、宴请。不参与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各种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个人不准随意借用公款或用公款搞经商活动。
五、领导班子成员自觉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周六、日带班、夜间总值班,每周坚持出门诊及业务查房最少一次。上班时间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有事外出需向院长请假。
六、树立严谨、端正、朴实的工作作风。做到仪容仪表整洁,举止端正,待人诚恳礼貌。以令人信服的人格力量,租金医院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