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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职工食堂招标标书

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14日 浏览量:2132
为解决职工就餐,满足患者膳食需求,体现公平、公正原则,经研究决定,对社会公开招租。
一、环境设施。
1、食堂位于病房大楼负一楼,食堂建筑面积400多平方米,设置有餐厅、包间、厨房、饮食制作间、库房、辅助用房及公共部分等(祥见现场)
2、医院仅提供房屋,食堂内部设施、设备等由承包方自行出资配置。
3、食堂水电管线设有单独计量表,承包方按月向医院财务科缴纳实际费用。
二、投标条件:
1、投标人中标后,需缴纳10万元保证金至医院财务科,合同期满、合同终止后保证金如数退还。
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健康证、上岗从业证,且服从医院管理。
3、有食堂承包经验者同等条件优先(按曾经从事餐饮时间长短和规模大小加分)。租金每月3000—5000元(高者优先)
三、承包方式
1、食堂装潢、厨房设施、设备均由承包方自行决定,原则上不破坏医院原有设施,保证资产完好。
2、承包期间承包方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医院的有关管理规定,保证食品质量及就餐环境安全,经营过程中若造成食物中毒和意外伤亡等事故,则由承包方负责。
3、合同期为3年,到期后另行招标,同条件下原承包方优先。提前解约的需双方协商同意,单方违约需赔偿对方相应损失。
四、承包要求:
1、环境卫生:需符合创卫、创城检查要求,同时必须配合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或院方对承包方食材加工原料、成品进行不定期抽查(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若不达标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由承包方负责。
2、餐饮标准:三餐品种齐全、营养丰富、价格合理,盒饭收费标准低于市场价1-2元。(试用期为三个月)
3、服务要求:由承包方、医院相关人员每季度对就餐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 60%以上满意的为合格。不合格的应限期整改,无改进的,医院可根据情况提出解约(医院不承担违约责任,按合同到期处理。)
4、合同期限:期限为3年,如双方满意,经协商可以续签。期间承包人不得转包,且必须保证全年、三餐不间断营业。任何一方提出解约必须提前30天书面告知对方,单方面解约的需赔偿保证金的10%作为违约金。
五、招标方式:投标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经营方案,用信封签字密闭,由医院加盖公章组成投标书。于2019年8月23日下午15:00-15:30在本院门诊部九楼第二会议室,进行议标,择优中标。(以注明为食堂配备的设施、设备的数量及品牌,食堂配备人员,经营承诺书等作为参考)未尽事宜,解释权归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总务科,咨询电话13856408379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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