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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健康扶贫领域的三个“加法”

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17日 浏览量:2132
    为实现2017年度脱贫目标任务,全区积极探索创新健康扶贫模式,认真做好“识别+建档+管理”、“解读+宣传+实施”、“签约+义诊+畅通渠道”三个“加法”,全力破解贫困户因病致贫返贫难题。
    一、“识别+建档+管理”,“零遗漏”筛查救助对象。 
    一是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由委主任王昌盛同志任组长统筹推进,层层签订责任状,健全健康扶贫问责机制。二是成立精准识别调查组,由各乡镇(街)扶贫办牵头,乡镇(街)卫生院(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组成调查组,进村入户对全区贫困人口进行全方位、全覆盖调查核实、系统比对,精准识别出因病致贫返贫人员。三是加强贫困人口健康档案管理,为因病致贫返贫人口建档立卡,实行“户有卡、村有册”台账式管理,切实把“一户一签约手册,一人一健康档案”工作落到实处。
    二、“解读+宣传+实施”,“零阻碍”推进政策落实。
    一是在全区组织卫生计生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培训,提高政策的知晓率,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宣传健康扶贫政策,推进政策顺畅落地见效。二是实行贫困人口医药费用“一站式”结算。贫困人口出院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合规医药费用通过综合医保“一站式”结算信息系统,即时结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兜底以及个人自付费用,个人只需承担自付费用,其他费用由医保管理经办机构垫付。三是实施健康兜底“351”保障。贫困人口在省内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特殊慢性病门诊及限额内门诊费用合规费用纳入政府兜底保障范围。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政策补偿后,贫困人口在省内区内、市级、省级医疗机构就诊的,个人年度自付封顶额分别为0.3万元、0.5万元和1.0万元,年度内个人自付合规费用累计超过个人自付封顶额时,超过部分的合规费用由政府兜底保障。
    三、“签约+义诊+畅通渠道”,“零距离”服务病困群众。
    一是全面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切实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问题。目前,全区签约覆盖面达99.8%,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率达100%。二是开展基层义诊活动。省市区相关医疗单位、乡镇(街)卫生院(服务中心)等医务工作人员成立了多支医疗服务队,开展了多次义诊下基层活动。活动中,医疗服务队成员为贫困户群众量血压、测血糖、B超等基础体检服务,对行动不便的贫困疾病患者登门入户帮助诊疗。三是畅通就医渠道,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畅通贫困户就医渠道,确保贫困户患者获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 (金安区卫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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