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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物、送货制度

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6日 浏览量:2132
    一、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等低值易耗品,各使用科室应根据节约原则,按实际需要量每月作一次计划,并于每月15日前报采供中心仓库。设备科综合各科需要量及库存,制定下月物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
    二、日常领物
  (一)先由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填写《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物资请领单》
  (二)由开票员打印请领单。
  (三)仓库保管员根据请领单配货。
  (四)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核对、收货、签字确认,完成领物。
   三、送货制度
  (一)先由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填写《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物资请领单》
  (二)开票员打印请领单。
  (三)仓库保管员根据请领单进行配货,出库。
  (四)兼职送货员核对后对各科室进行送货上门
  (五)使用科室主任或护士长核对、收货、签字确认,完成送货。
  (六)严格执行每天下午送货服务。
    四、凡遇抢救病人急需的物品可随到随领。
    五、物品进出库流程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六、加强防盗意识,非本科工作人员一律不得进仓库内领用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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