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做好2013年度我院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证书验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证对象:
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卫生技术人员,各级护理人员以及其他2013年前来我院参加工作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2013年非全年在本院的初级人员不参加验证)。
二、验证内容:
验证对象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完成情况进行年度验证。
三、学分要求:
1、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5学分,其中I类学分5-10学分,II类学分15-20学分。
2、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所获得的学分不低于20学分。
3、2013年继续医学教育I类、Il类学分授予标准和计算方法按《安徽省继续医学教育学分授予与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继续医学教育I类、Il类学分不可互相替代。
四、验证材料:l类学分证书、Il类学分证明等。
2、个人需如实填写《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2013年度卫生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登记表》。
五、注意事项:
1、各科室专业技术人员持验证材料至医教科,报送截止时间2014年1月31日。
2、参加金安区党校的公共科目学分、我院举办的市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卫生专业科目技术学分已录入继教卡,不在本次验证范围。
特此通知
人事科 医教科
2013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