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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云备份服务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编辑:宣传科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2日 浏览量:287

一、项目编号: AHLX2024-108-1

二、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云备份服务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1.供应商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六安分公司

2.供应商地址:六安市梅山南路以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第二移动通信楼

3.成交金额壹万陆仟捌佰捌拾捌元整/年¥16888.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

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采购云备份服务项目(二次)

服务范围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谈判文件

服务时间:服务周期为三年,合同到期后所有存储数据无条件返还招标人,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停止服务。

服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菊、张静、宋丰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564-322833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址:六安市皋城路90号

联系方式:0564-3228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安徽立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68A2501

联系方式:0564-36881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工

电    0564-3688161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安徽立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10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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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城路院区:六安市皋城西路134号

汉王路院区:六安市金安经济开发区和平南路与汉王路交叉口

Copyrights 2015-2020 版权所有: 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0564-3212582

传真:0564-3212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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