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DXSZ-20241112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汉王路院区信息机房不间断电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1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原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二)电池部分:“(2)★蓄电池采用电池柜安装,本次投标的蓄电池为自行研发生产,不得外委制造,提供蓄电池排污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4)★蓄电池必须标配防漏液绝缘毯或防护托盘等防漏液措施,需具备防碰撞及控制蓄电池有效安装距离的设计,并提供技术方案及证明文件。
(5)★蓄电池产品需通过9级电信设备抗震性能检测,并提供认有效期内抗震合格证。
(8)为保证投标蓄电池的阻燃性,依据GB/T19638.1-2014《固定性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满足蓄电池壳、盖、连接条保护罩应符合《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T2408-2008)中的第8.4节HB (水平级)和第9.4节V-0 (垂直级)的要求。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
(9)★为保证服务统一性、及时性,UPS电源、蓄电池为同一品牌且同一制造商生产(可为全资子公司),无外委制造;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资格证明材料。”
现更正为:
(2)▲蓄电池采用电池柜安装。
(4)★蓄电池必须标配防漏液绝缘毯或防护托盘等防漏液措施,并提供证明文件。
(5)此项删除。
(8)★为保证投标蓄电池的阻燃性,依据GB/T19638.1-2014《固定性阀控式铅酸蓄电池第1部分:技术条件》,满足蓄电池壳、盖、连接条保护罩应符合《塑料燃烧性能的测定水平法和垂直法》(GB/T2408-2008)中的第8.4节HB (水平级)和第9.4节V-0 (垂直级)的要求。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提供的证明文件。
(9)★为保证服务统一性、及时性,UPS电源、蓄电池为同一品牌且同一制造商生产,需提供产品生产厂家资格证明材料。
2、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及开启时间均延期至2024年11月26日9时30分。
3、原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供应商及时下载。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六安市第四人民医院
地 址:金安区皋城西路
联系方式:0564-3328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信数智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六安市皖西大道健康苑小区12幢商铺105室
联系方式:0564-51555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 话:0564-5155576
2024年11月20日